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24号(南方医科大学)

南方医科大学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,2015年6月9日中共南方医科大学第七届委员会第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《南方医科大学章程》,经广东省教育厅高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,2015年9月28日广东省教育厅第9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核准。

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,请学校在2015年11月20日前向学校和社会公布,公布之日起生效,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。学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,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内部管理体制,依法治校、科学发展。 

南方医科大学章程.doc

广东省教育厅

2015年11月6日

来源:广东省教育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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